为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市“四最”办相关要求和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拟定了《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对省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月22日征求各区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保监分局,黄山信投集团共计18个部门意见。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1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涉及的量化指标部分,请提供相关数据及指标设定。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hhsjr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黄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新园东路198号财经大厦7楼金融发展促进中心,邮编:24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对《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联系人:余新丽;联系电话:2350190。
三、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附件:1.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和贷款户数稳步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全面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获得信贷便利度进入全省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强化制造业信贷融资支持,满足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企业中长期投资需求。推广“政采贷”业务,推动政府采购人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帮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负责、黄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货币政策支持。用好支小再贷款,2021年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支持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落实再贴现政策,2021年安排不少于**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资金发放的贷款或办理贴现的,利率要低于同档次同期限的贷款或贴现利率。落实定向降准政策,大力支持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降准释放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信贷“增量、扩面、提质、降本”要求,大力发展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和无还本续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头雁”作用,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各自特色,合理采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不高于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税融通”和续贷过桥资金作用。完善“税融通”业务规则,持续将支持对象从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力争2021年“税融通”业务累计投放**亿元以上。鼓励各地根据当地企业发展需要,继续安排续贷过桥资金,简化续贷过桥资金办理流程,降低转贷费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融资担保功能。强化融资担保增信,优化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力争2021年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亿元以上,融资担保业务新增额不低于上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有效获取企业动产和权利信息,提升提供融资意愿,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黄山信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线上融资规模。加快完善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注册登陆平台,推动更多金融机构接入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强化平台合作,研发推广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增加线上信用产品供给,扩大线上融资规模,力争2021年平台融资额**亿元以上。发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为载体,发展线上办贷业务,实现客户线上申请、线上审贷、线上放款,推动信贷业务办理自助化、自动化、网络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查、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动信贷业务流程主动公开,制定信贷办理流程图,注明办理时限和所需资料,主动向客户群体公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黄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科学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从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考核。进一步完善存贷款稳增长激励机制,用好市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激励办法,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获得信贷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版 |
1 |
制造业信贷 |
支持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 |
强化制造业信贷融资支持,满足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 |
2 |
中长期信贷 |
无。 |
扩大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企业中长期投资需求。 |
3 |
无还本续贷 |
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向符合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减轻续贷负担。 |
大力发展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 |
4 |
差异化监管 |
无。 |
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 |
5 |
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
对接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
力争2021年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资额2亿元以上。 |
6 |
应收账款融资 |
大力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与平台开展系统对接。 |
发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 |
7 |
帮扶小微企业 |
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定向降准政策。每年安排专项再贴现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票据融资。 |
合理采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
8 |
风险缓释举措 |
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
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
9 |
开展考核评价 |
无。 |
计划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 |
黄山市获得信贷提升行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序号 |
工作措施 |
评价细则 |
责任部门 |
权重 |
评分 |
备注 |
1 |
对接线上银企对接平台 |
完成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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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资源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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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线上平台效用,加快推进企业注册登录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进程,实现企业续贷网上办理功能。 |
市数据资源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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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到2020年底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融资规模达到2亿元。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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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银保监分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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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货币政策支持 |
落实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定向降准政策。每年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6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支持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落实再贴现政策,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资金发放的贷款或办理贴现的,利率要低于同档次同期限的贷款或贴现利率。 |
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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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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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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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由500万元提至1000万元。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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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新金融产品服务 |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结合“小个农”具体实际情况,为“小个农”主体量身推出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信贷模式、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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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与平台开展系统对接。 |
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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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到2020年底,“政采贷”业务达到**亿元。 |
市财政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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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到2020年底,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新增额达到44亿元。 |
市财政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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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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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减轻续贷过桥负担 |
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向符合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减轻续贷负担。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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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各地开展续贷过桥业务,优化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流程,确保2020年底前续贷过桥资金年周转 12 次以上。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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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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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信投集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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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
力争“税融通”累计投放额超过8亿元。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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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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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大力推进“银税合作”模式贷款,合理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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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系统收录115万自然人信用信息,占比77.22%;企业征信系统收录11215户企业信用信息;黄山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采集34712户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 |
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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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市征信公司信用平台相关机制,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
市发改委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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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省征信公司和杭州都市圈内的征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
黄山信投集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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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提升审贷获贷率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进一步精简压缩企业申请贷款的环节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信贷业务流程主动公开机制与制度,在营业场所或网站上公布信贷业务办理流程图,并注明各类贷款办理时限和所需要的资料。 |
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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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银保监分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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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线上办贷业务,以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为载体,实现线上申请、线上审贷、线上放款,推动信贷业务办理自助化、自动化、网络化。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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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举措降低融资费用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梳理可以进一步精简规范的收费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项目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对服务收费监管要求进行宣传引导,并主动做好收费项目及价格公开,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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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全年实现直接融资45亿元。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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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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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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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
黄山银保监分局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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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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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提出1条、黄山信投集团提出1条相关修改意见外,其它单位无意见反馈,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1.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第二条第二项“用好支小再贷款,2021年力争发放支小再贷款*亿元……落实再贴现政策,2021年力争办理再贴现*亿元”建议修改为“用好支小再贷款,2021力争发放支小再贷款10亿元……落实再贴现政策,2021年力争办理再贴现2亿元”。此条意见已采纳,并按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意见进行任务分解。
2.黄山信投集团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建议第二条第四项在“鼓励各地根据当地企业发展需要”前加上“继续发挥续贷过桥资金纾困惠企作用”,“……降低转贷费率”表述修改为:“……改进优化续贷过桥业务受理材料和办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此条意见已采纳,并修改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