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黄山市市本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激励办法(试行)》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20省委强化金融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精神,要健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结合省对市政府存贷款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增强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质效,推动政银融合高质量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黄山市市本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激励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为落实省委强化金融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黄山市市本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4月下旬,向市直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磋商,吸纳先进经验后进一步对《办法》进行修改。6月中旬,委托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7月上旬,完成《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是《黄山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办法(修订稿)》(黄财库〔2015〕8号)、《关于调整<黄山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办法>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黄财库〔2018〕316号)。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 考核对象
农发行黄山市分行、工行黄山分行、农行黄山分行、中行黄山分行、建行黄山市分行、交行黄山分行、邮储银行黄山市分行、徽行黄山分行和屯溪农商行等金融机构。
第二部分 指标体系
(一)存贷款及融资贡献
包括存款、贷款、直接融资和金融综合服务质量。
(二)税收贡献
包括全市纳税总额、全市纳税增长率、市直纳税总额和市直纳税增长率。
(三)财政代理业务质量
包括银行支付和清算业务、公务卡业务和综合协调服务能力。
(四)特殊贡献
包括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解决发展中重大难题、推进产业转型振兴、特殊财政经济贡献、为我市争得有关财政金融荣誉等。
第三部分 考核评价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市级政府性金融资源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二是评价程序。各责任单位分别将考评情况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考核结果由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部分 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市级财政性资金存款、市级大额(1亿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统筹拨付、非标专项债金融服务商选择、市级住房公积金、市属国有企业存款理财资金和重大融资项目(5000万元以上)招标等政府性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评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