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副主任曹秋蓉就《关于市属企业做好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和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的通知》进行解读。
《关于市属企业做好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和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的通知》(黄国资函〔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1.《通知》的出台背景:
市国资委曹秋蓉:根据《黄山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黄山市“国企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属企业应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严控高风险投资,做专做强做精主业。
2.清退的范围:
市国资委曹秋蓉:各市属企业应当全面梳理无竞争优势、无发展前景的非主营业务(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明确标准、处置方式等。
3.清退的方式:
市国资委曹秋蓉:各市属企业可以通过关停销号、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逐步完成存量清退处置。